在買房合同期滿后全是和房地產商續簽再次應用。小產權房是在農村住宅上修建而且交付使用。因為現在沒有健全相關相關法律法規,按道理說能夠像農村自建房一樣永久性定居??墒前殡S著我國持續發展趨勢,在我國法律法規逐步完善,小產權房在未來毫無疑問會有一個好的結果。
可是在針對小產權房數量過度巨大的今日而言,我國對小產權房只有采用抵制買賣現行政策。在我國早已持續對小產權房加強監管,勤奮打造出有益于小產權房合理合法買賣的自然環境。在我國現階段法律法規居住房屋應用時間為七十年,可是在七十年期滿后,是能夠與房地產商完全免費續簽合同,再次在該土地資源上具有房屋使用權的。即便七十年后該土地資源的房地產商早已沒有,可是在我國法律法規是全自動續期買房合同的。也就是在房子期滿后,我國也不會取回您的房子。反而是將到期房子全自動區劃在小區業主戶下。
總體來說,小產權房在房子期滿后,小區業主仍有所有權。房子不容易被房地產商回收利用,不容易被我國回收利用,小產權房的所有權依然歸屬于購房者。